时遇瘫在地上,早已昏死过去。
洗干净手,我拨通宋珸的电话。
“宋珸,麻烦已经解决啦,我们可以约会了!”
“说多少遍了,注意你的措辞。”
口是心非。
还不是被我一约就出来了。
终于。
终于见到了这个让我心心念念的男人。
高挑笔挺的身姿,斯文的金边眼镜,深邃的,英俊的,略带一丝严肃的五官。
这些天时刻紧绷焦灼的大脑,终于安宁了下来。
我小跑着奔过去,不顾周围行人的侧目,紧紧抱住了他。
宋珸皱了下眉:“几岁了?这么没大没小的。”
我把脸埋在他胸口,眼泪不受控制地倾泻而出。
小叔。
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小叔。
这个男人就像我泪腺的开关,每次一投入他的怀抱,便有万般委屈涌上心头。
虽然刚刚才剪断一个变态的下体,可到了宋珸面前,我又变回了柔弱小女孩。
“怎么了?”他语气软了些。
“想你想的。”我哽咽着。
换作以前,宋珸定会当场驳斥我的肉麻话。
可这一次,兴许是我哭得太过凄惨,他没有批评我,也没有不耐烦,只是轻轻叹了口气,默许了我的小任性。
谁说我的人生毫无希望?
我明明还有宋珸。
默默关心我爱护我的宋珸。
我踮起脚尖,决定不顾一切地吻向他。
人生苦短,相爱的人就该争分夺秒地在一起,何必浪费时间去犹豫纠结。
然而还没碰到他的唇,宋珸忽地拧起眉,目光落在我脖颈上的项链,问道:“这上面沾的,是血吗?”
“……”
晦气。
“可能生锈了吧。”我摘下项链,随手扔进垃圾桶,挽住他的胳膊撒娇,“小叔,你买一条新的给我好不好?”
宋珸没有再追问,试图抽回被我挽住的胳膊,我立刻抱得更紧了些,他只好作罢,无奈地问:“去哪儿买?”
于是我拉着宋珸逛了一晚上商场。
去首饰店试项链,每戴上一条都要问宋珸好不好看,他一律板着脸回答:“还行。”
我对他的反应很不满,解开衣领,一连试戴了七八条不同款式的项链,誓要让他露出惊艳的表情夸我好看。
结果宋珸手一抬,吩咐店员把那几条项链全包了起来,顿时打消了我心中所有不悦。
唉,他真的好爱我。
去美甲店做指甲,店员不停夸赞:“宋小姐的手指又直又长,很适合弹琴画画诶。”
嗯,也很适合剪东西。
宋珸坐在一旁低头看手机。
店员笑道:“你男朋友真有耐心,还特意陪你来做美甲。”
我大喜,刚要附和,就听宋珸冷冷开口:“胡说什么?我是她叔叔。”
吓得店员连忙道歉:“实在不好意思,没看出来您是宋小姐的长辈。”
“只比我大十岁而已。”我强调。
“大多少岁都是长辈。”宋珸语气坚决。
我转头狠狠瞪他,他却移开目光,再次低头看起了手机。
装。
继续装。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原形毕露的。
去内衣店试穿胸罩,我故意在试衣间大喊:“宋珸!进来帮我调一下肩带!”
半晌没人理我。
走出试衣间,宋珸正铁青着脸,店员则在憋笑。
我朝宋珸晃了晃手中那个蕾丝胸罩,勾唇:“你不想看我穿吗?”
宋珸转身就走。
我连忙追上去,扯了扯他的衣袖:“生气啦?”
宋珸一脸严肃:“以后不准再开这种玩笑。”
老男人好难搞。
我撇了下嘴,悄悄拉住宋珸的手,试图与他十指相扣。
宋珸立刻甩开我,与我保持着距离。
我并不气馁,翻出刚才买的其中一条项链,踮起脚尖往宋珸脖子上挂:“小叔,这是送你的,我帮你戴上吧!”
这条项链是情侣款,他一条,我一条,我要暗戳戳给宋珸做好标记,告诉别人他属于我。
和喜欢的人一起戴情侣项链,是我一直以来的小小心愿。虽然略显幼稚,但谈恋爱嘛,就是要幼稚一点才好玩。方谏那个不识抬举的东西总说男人戴项链不够阳刚,从来没有满足过我。
现在想想,感谢他不识抬举,才能让我把人生中第一对情侣项链献给宋珸。
无奈宋珸个子太高,我怎么都戴不上去,整个人快要挂到他身上。
宋珸沉着脸推开我,厉声道:“星星,你最近怎么这么反常?听说你昨天把你爷爷奶奶气得差点住院?他们年纪大了,身体经不住打击,作为孙女你理应多照顾他们的感受,无论如何,他们始终是为你好。”
很好,这位先生精准踩中了我的雷点。
“为我好?”我冷笑一声,“我已经清清楚楚地跟方谏提出了分手,明确表示自己不喜欢他了,爷爷奶奶却还是不顾我的个人意愿,强行要求我跟方谏复合,这叫为我好?你知道他们差点就要把我拖去给方谏下跪道歉吗?”
宋珸眼神陡然暗下来,用力握住我的肩膀:“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他们有没有弄伤你?”
我瞪着他:“你在乎吗?”
宋珸表情一滞,陷入沉默。
都这种时候了,他竟然连一句甜言蜜语也不肯讲。
“你也跟他们一样,希望我老老实实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吗?”我继续问。
宋珸收回按在我肩上的手,依旧沉默。
没劲。
我随手将那对情侣项链丢进垃圾桶,头也不回地离开。
我知道,他只是碍于身份不敢表达而已。
可我还是忍不住生气。
谁都可以不站在我这边,只有宋珸不行。
只有他不行。
如果连他也不再属于我,那我的人生,将毫无意义。
我一个人在路上走了许久,身后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位小叔该不会直接丢下我回家了吧?
还是人吗!?
我气冲冲地回头,只见宋珸正无声无息地开着车跟在后面,我们的视线透过车窗相交在一起,这一次,他没有避开我的目光。
他落在我身上的视线,总是充满怜爱,疼惜,和隐忍。
从很久之前开始,他便经常用这种眼神远远注视着我。
六岁时,调皮的小朋友抢走了我最爱的布娃娃,我找爷爷奶奶哭诉,他们却要求我让着对方,是宋珸站出来帮我夺回了那个布娃娃。
十岁时,我一看见碗里的胡萝卜就反胃,却因为害怕会被爷爷责骂,只能忍着不适逼自己吃下去,是宋珸默默夹走了我碗里的胡萝卜。
十六岁时,女同学们每天换着花样打扮自己,只有我天天一身校服,是宋珸送了我人生中第一条白纱裙,穿上它就像个漂亮的小新娘。
二十岁时,我受了委屈后扑进宋珸怀里大哭,却被他断然推开,我以为自己被他讨厌了,心生怨怼,从未注意过他眼底的挣扎和不舍。
我竟然在死了两次后,才真正看懂他的眼神。
一瞬间,心底所有怒火都消失了。
我不该跟他生气的。
我永远都不该生他的气。
宋珸将车停在路边,我拉开副驾驶的门,乖乖坐了进去。
然后,我张开双臂,学着小时候的样子冲他撒娇:“抱一下。”
被拒绝也没关系,在他面前我不需要尊严。
可他没有拒绝。
他松开安全带,倾身靠过来,轻轻抱住了我。
车内寂静无比。
只有我与他交错的呼吸声。
“我在乎的。”他哑着嗓子开口,温热的掌心落在我头顶。
我知道。
小叔,我知道。
“你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任何事,没人有权利左右你。”他低声说。
“好。”我把脸紧贴在他胸膛。
宋珸车里带着淡淡的咖啡香气,苦中夹杂着甜。自从工作后他就养成了喝咖啡的习惯,连车里也会放一些咖啡香包,让香气时刻萦绕在周围,于是我也跟着爱上了咖啡的味道。
我轻嗅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贪婪地汲取他带来的温暖与安宁。
只有跟宋珸在一起时,我才觉得自己像个正常人。
有鲜活的心跳,有小孩的脾气,有委屈,有期待。
上天赐予我重生的机会,一定是为了让我去好好爱宋珸。
一定。
肚子忽然传来咕咕叫。
宋珸低笑:“好了,我带你去吃饭。”
我抱着他不肯松手:“再抱一小时。”
宋珸无奈:“别胡闹。”
我还是不松手:“那就五分钟。”
宋珸妥协了。
先故意提出一个对方绝不可能答应的大要求,遭到拒绝后,再顺势提出一个小要求,小到对方很轻松便能做到,这种时候大部分人往往会选择妥协。
在心理学上,这个现象叫留面子效应。
看似古板严肃的小叔,其实很好拿捏呢。
真可爱。
算不清抱了有多久,总之一定远远超出了五分钟,宋珸的怀抱逐渐升温,隔着衣服都能感受到他肌肤的滚烫,落在我额头上的呼吸微微紊乱,带着些许灼热。
小叔他,也会想要我吗?
我这么思索着,仰起脸看向宋珸,目光恰好与他相撞,镜片下他的眼神晦暗不明,似乎什么都没有,又似乎在翻涌着若隐若现的情愫,我凑上去想看个清楚,却被他一把拉开。
“下车吃饭。”他开口。
“好的。”我乖乖听话。
刚要转身下车,又被宋珸拉了回去,他低头凑近我,呼吸很轻,沉默着,伸手扣好我的衣领,一直扣到最上面那颗扣子。
方才为了试项链,衣领解开后我就没再扣回去。
也就是说,从宋珸的视角,一直可以清楚看见我敞开衣领下的乳沟。
他早就注意到了吗?
他什么都看见了?
看了有多久?
刚刚还在大言不惭地挥着蕾丝胸罩调戏宋珸,此刻的我却从脸颊到耳根都发起了烫,明明也没露什么,竟像个纯情小女生一样莫名害起了臊,再不敢口出狂言。
宋珸落在我扣子上的指尖没有徘徊多久便离开了,可他的温度却似乎穿透了布料和肌肤,留在了我的心脏,我低头打量着被他摸过的扣子,决定回家要把这件衣服供起来。
吃完饭,宋珸开车送我回家。
我挽着他的胳膊依依不舍:“要不要去我家喝杯酒?”
顺便再睡个觉。
宋珸顿时恢复了冷漠,把我抛在公寓楼下,油门一踩,扬长而去。
呵,男人。
不就是担心自己把持不住么。
回家,洗澡,钻被窝。
我抱着手机,打开跟宋珸的对话框,发送两个字:晚安。
后面还加了个粉红的爱心。
宋珸很快回复:嗯。
明明只是简简单单一个字而已,我却觉得欢喜又甜蜜。
我喜滋滋地把聊天记录截图发给姜韵:是不是很甜蜜?像不像在谈恋爱?
姜韵:?
我不管,反正就是很甜蜜。
带着这份甜蜜,我心满意足地睡去,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悠悠醒转。
我盯着天花板发了好久的愣,恍然意识到,自己好像忘了些什么。
对了,时遇。
推开时遇家的门,我看见他依然如尸体般瘫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屋子里毫无生气,充满死人的味道。
好烦。
又得拖去冰柜了。
我走过去,蹲下身,伸出食指去探男人的鼻息。
时遇缓缓睁开眼,血迹斑斑的脸上浮现出笑意:“早啊,邻居小姐。”
我有些意外:“你还没死?”
命好硬。
时遇气息虚弱,但还是尽力笑着:“我要是死了,会给你添麻烦的。”
确实。
分尸可是很累人的。
之前我简单处理了一下他的伤口,从小到大受宋珸熏陶,我学会了不少医疗常识,稍微懂一点缝合和包扎,没想到真的保住了时遇的命。
我打开医药箱,继续给他处理伤口:“请你愈合得快一点,我可没什么耐性扮演贴心小护士。”
时遇脸上带着病态的享受:“能被邻居小姐这么用心的照顾,是鄙人的荣幸。”
被阉了还有心情犯贱,他心理素质可真够强的。
好想一拳锤死他。
“你都杀过多少人?”我询问。
目前楼上一家三口还没有被害,时遇却说他杀过人。也就是说,除了我和楼上一家,他还杀过其他人。
以他的变态程度,手上的人命一定只多不少。
时遇思索了几秒,无奈一笑:“记不清了。”
居然连自己杀了多少人都记不清。
把一个这么危险的变态杀人魔囚禁起来,我根本就是在替天行道。
我拿起一块酒精棉球,往他的伤口重重按了下去。
时遇嘶了一声,却没有恼,眼里浮起笑意:“不过第一次杀人时的场景,我倒是记忆犹新。”
“杀的什么人?”
“我爸妈。”他回答得无比自然。
还真是,毫不意外。
对一个变态来说,杀父弑母是门必修课。
“为什么要杀他们?”我好奇道。
从小被虐待?被侵犯?被精神控制?
时遇勾起唇:“那天晚上,我正躺在床上发呆,突然听见客厅传来父母的说话声,他们在商量第二天中午做什么菜,讨论了好久好久,最终决定都做我爱吃的。尽管他们已经刻意压低了声音,可还是让我觉得,好吵。”
“所以,趁他们睡着时,我让他们永久地,闭上了嘴。”
“这样一来,便再也没人会吵到我了。”
“那年,我十五岁。”
时遇笑容灿烂。
我拿棉球的手忽然有点抖。
这个男人,是天生的怪物。
并不是没有人爱他,而是爱他的人都死在了他手上。
没有地狱,他便亲自创造地狱。
我曾以为,第一世的时遇之所以会杀我,是因为我没有善待他,只要我重生后改变对他的态度,努力讨好他,感化他,就能提升他的好感度,逃过被杀的命运。
如今看来,他杀人的理由,只是因为他想杀而已。
时遇这种人,即便再怎么善待他,都抹不去他心中的杀戮欲。
对他坏的人,他要杀,对他好的人,他也要杀。
如果我没把他囚禁起来,最终必定会又一次死在他手里。
我脊背发凉:“你会下地狱的。”
时遇惬意道:“彼此彼此。”
我一巴掌扇过去:“邻居先生,聊天要注意分寸。”
谁要跟他相提并论?
与他这种自甘堕落的渣滓不同,我的未来可是一片光明。
毕竟,我再怎么样也还有宋珸。
时遇惨白的脸上多了道鲜红的巴掌印,头顶刚凝固住的伤口再度渗出血来,缓缓滑至他的眼睛里,染红了他的双眸。
他不气也不恼,平静道:“不想让我死的话,你需要喂我水和食物。”
有道理。
我转身走进卫生间,在马桶里舀了满满一大杯水,然后掐住时遇的下巴,一鼓作气地将整杯水都灌进了他嘴里。
连续不断的灌入致使时遇反复呛咳,刚把水从气管里喷出来,又接着被灌进更多,没有一秒歇息的机会,他呼吸急促,面色潮红,张嘴大口喘息着,水流溢出唇角。
最后,我放下空杯子,饶有趣味地欣赏着时遇的狼狈模样,道:“听说人类光喝水不进食的话,可以活一个月左右,不如你来帮我实验一下吧?加油,别死得太快哦。”
时遇调整着呼吸,慢慢停下咳嗽,冲我笑道:“好,我会努力的。”
“这么听话?”我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随口命令,“那爬一个给我看看。”
时遇什么也没说,先是双膝跪地,接着手肘也贴到地上,真的像条狗一样爬了起来。他低垂着脑袋,身体因为伤口的疼痛而微微发颤,却还是坚持绕着客厅缓慢爬行,每前进一步,身上的锁链都会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最终,时遇爬到我脚下,仰起脸,用他那双漂亮而又幽深的眼睛,认真地望向我。
就好像,在渴望我伸手摸摸他的头,奖励他一下似的。
我后背猝然冒出鸡皮疙瘩,一脚踹开了他。
这个疯子。
第一世,他可以毫不犹豫将我推下天台,这一世,他却又可以乖乖趴在地上当狗。
连被阉了也可以一笑而过。
我怀疑他是个受虐狂。
说不定我越虐待他,他就越兴奋。
那岂不是便宜了他?
究竟怎么做才能让他陷入痛苦?
好想看他绝望,看他惶恐,看他生不如死。
罢了,实在不行,直接杀了便是,也算为民除害。
那之后,我时不时就会去隔壁给时遇灌马桶水。
重伤未愈,又没有食物摄入,时遇日渐消瘦,一天比一天衰竭虚脱,才一个星期过去,他便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再也无法出言挑衅我。
我心情大好。
纵然是再变态的怪物,此刻小命不也掌握在我手里?
不多久,时遇开始陷入长时间的昏厥,身上原本就没多少肉,如今更是只剩下皮包骨头。
废物。
说好坚持一个月的,才这么点时间就要死不活了。
不过考虑到他身上有伤,跟正常人的体力不能比,我决定不跟他计较。
抬脚把时遇踹醒,我随手将一块面包扔在离他十米远的卧室地上,如果他有力气爬过去吃下面包,便能顺利活下来,如果他没力气爬过去,那就只能被活活饿死。
时遇如同一条垂死的蛆虫,艰难地蠕动,爬行,每挪一步都要耗尽全身的力气,脸色惨白如纸,四肢以极不正常的频率哆嗦着,连呼吸都成了一件消耗体力的事。
起初我还饶有兴致地观察着,见他爬得越来越慢,便不耐烦地打起了哈欠,掏出手机,给宋珸发了条嗲里嗲气的撒娇语音:小叔,人家好想你哦。
这阵子我经常跑去医院找宋珸,准时准点地等他下班,然后强行拉他陪我约会吃饭。
顺便还讨教了一些医疗知识,方便以后虐待完时遇做好伤口处理。
久而久之,宋珸科室的同事们全都认识了我,表面上宋珸向大家介绍我是他的侄女,可当他不在场时,我则会偷偷纠正:“其实我是宋医生女朋友,他只是羞于承认而已啦,你们也装不知道就好。”
于是,每当我甜甜蜜蜜地挽上宋珸的胳膊,那些小护士都会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目送我们。
如果被宋珸知道,定会板着脸狠狠训我一通。
没关系,被小叔训斥也是一种甜蜜。
面对我的撒娇语音,宋珸回了四个字:好好说话。
于是我又重新发了文字:想你。
等了好几分钟,才收到宋珸的回复:最近科室比较忙,过几天放假再陪你。
——过几天放假再陪你。
——陪你。
像不像跟女朋友说话的语气?
脸颊又开始发烫,我忍不住低头窃笑。
笑着笑着,我发现时遇不知何时已经爬到了卧室,正在狼吞虎咽地啃着那块面包。
我收起笑容,面无表情地打量着这个卑贱不堪的男人。
此时的他,已经不像个人了。
将地板上的最后一粒面包屑也舔干净后,时遇慢慢恢复了些精神,抬头望向我,努力扯起嘴角:“我做到了。”
我配合地鼓起了掌:“邻居先生可真棒。”
棒到,让我想要踩烂他的脸。
我抚摸着与我家相连的那道墙:“既然你那么喜欢偷窥我,不如直接砸穿这面墙,做成一道隐藏的暗门,如何?”
最近我经常出入时遇家,还要防着被其他邻居发现,甚是麻烦。
时遇虚弱地笑:“求之不得。”
施工期间,时遇被我堵住嘴关在了卫生间。
只要他努努力,完全可以弄出点动静,吸引工人的注意。
可他什么也没做。
“你怎么不求救?”我很好奇。
那几个工人都是我托关系找的,塞了不少钱,办事利索,守口如瓶。
虽然时遇看上去寒酸,但我从他家翻出了一张卡,存款数额还不小。
细想倒也合理,他杀了那么多人,必然侵占了不少财产。
买通工人的钱,就是来自于这张卡。
只要他一求救,工人会立刻通知我。
然后,我会亲自割掉他的舌头。
可惜,他没有。
“为什么要求救?”时遇苍白的脸上满是愉悦,“我喜欢邻居小姐,巴不得日日与你黏在一起。”
我又是一巴掌扇过去:“恶心。”
时遇的鼻孔缓缓渗出血来,他满不在乎,始终面带微笑,仿佛对他而言连巴掌也是一种赏赐。
从那以后,我卧室墙上便多了一道隐蔽的暗门。
与墙壁融为一体,神不知鬼不觉地,连接着403和404。
大部分时候,我会让时遇跪下,用一层又一层锁链把他固定住,让他浑身上下只有脑袋可以动。
心情好的时候,我会拴着他爬去卫生间如厕和冲洗,毕竟我也不想让他身上弥漫出臭味熏到我。
除了银行卡,我还在时遇家翻出了他的身份证,发现他和我同龄,也是二十五岁,只比我大几个月。
严格来说,我现在的身体年龄还不满二十五周岁。
不过下周就是我生日了,宋珸答应了那天陪我吃饭。
虽然我早已在第一世过完了二十五岁生日,但这一次是宋珸陪我过的。
所以,我决定,之前的统统不算数,一切都以今世为准。
然而还没等到生日那天,警察便按响了我家的门铃。
难道是囚禁时遇的事被发现了?
我握紧门把手,停顿了几秒,开门。
警察表情严肃:“请问你是宋星玓吗?”
我点头:“是。”
警察接着问:“方谏是你前男友吧?”
我一愣:“怎么了?”
警察沉声道:“九月二十一号晚上,方谏给他父母发了条消息,说他准备外出一段时间散散心,从那以后便开始关机失联,至今没有现过身,请问你上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不对。
不对劲。
方谏怎么会失踪?
第一世直到婚礼那天他都还好好的,第二世我举着斧头追了半天也没能杀了他。
这一世,没了婚礼,也没了女朋友,难道他悲痛之下真的外出疗伤去了?
不可能,方谏没那么痴情。
一定是出事了。
难道,是宋珸?
之前约会的时候,我哭哭啼啼地向他抱怨方谏让我下跪的事。
为了替我出气,他一怒之下跑去杀掉方谏,也不是没有可能。
毕竟,他那么爱我。
心脏突然不受控制地狂跳。
屋内正囚禁着一个活人,面前正站着威严的警察,我却无暇担心自己会不会暴露,甚至还忍不住露出了羞赧的笑容。
爱情啊,真是让人无惧,又无忧。
还好之前那条威胁方谏要把他全家剁碎了冲马桶的消息后来没发出去,否则我现在有口说不清。
于是,我刻意避开冲突,坦言自己不知情,并表达了一下对前男友的担忧,警察没停留多久便离开了。
我立刻掏出手机,想要打电话给宋珸,告诉他,我爱他。
刚准备按下拨号键,突然又觉得哪里不对。
方谏是在九月二十一号晚上失踪的。
那天,是中秋。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跟宋珸约会,自然也没有向他抱怨方谏。
热烈跳动的心脏骤然冷静下来。
不是宋珸干的。
那么,是谁?
我放下手机,鬼使神差地,推开了那道暗门。
时遇跪在地上,缓缓抬眸,幽深的瞳孔望向我。
像是有股无形的力量在牵引着我。
我一步一步走向厨房那个巨大的冰柜,伸手打开柜门。
上一世,我也曾打开过这个冰柜,那时里面还是空的。
此时此刻,已经死透的方谏正直挺挺躺在里面。
他手脚皆被捆绑,嘴里塞着抹布,浑身上下每一寸都被冰霜覆盖,瞳孔不正常地瞪大,眼底溢满了绝望与恐惧。
“你应该下周再打开的。”时遇的声音平静而又诡异,“那是我为你准备的生日礼物。”
第一世,是方谏陪我过的二十五岁生日。
“老婆,生日快乐!”他送上一大束香槟玫瑰。
“婚礼还没办,叫什么老婆?”我低头去闻花香。
“反正我已经套牢你了。”方谏抱紧我。
“又老了一岁,好烦哦。”我叹了口气。
“才不老呢,现在正是最好的年纪,我们会永远年轻,永远二十五岁!”他露齿一笑,满怀朝气与憧憬。
“神经。”我翻了个白眼,“怎么可能有人永远二十五岁?”
……
我伸出手,缓缓触上冰柜里那张僵硬冷冻的脸,刺骨的凉意,从指尖飞速蔓延开来。
是我错了,方谏。
原来,真的有人可以永远二十五岁。
比如,死去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