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整个白天,我满脑子都在想着晚上跟灯火阑珊见面的事。他就是那种典型的初入游戏的小男生,在游戏里面碰到了个辣妹PKer,就想当然地以为坐在显示器后面按鼠标的也是个辣妹。下一步他会做什么用脚指头也能想出来。他会像个多情的骑士,甘冒万死爬上狼居胥的顶峰,去探访一位美丽又刁钻的公主;他要抱着一件霓裳羽衣作聘礼,向我――啊不,向菲菲鲁求婚,婚后再死缠硬磨地设法与现实中的菲菲鲁见面。
那天我为什么要告诉他我也在H市?现在要命了。
心不在焉的后果就是把十几张T口的网卡错换成了RJ45口的,害得我在大太阳底下骑着单车往返电脑城两次。
我坐在电脑前磨蹭了一个多小时,最后还选择了登录。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是存心想要骗人的话,一般都会从游戏中蒸发一段时间,让对方那颗发烧发胀的头脑渐渐冷却下来,让一段本不该发生的网恋化作一颗美丽而虚幻的流星。
可我还是想要面对。网络上也应该有真实。
我见过一个小女孩,甜甜蜜蜜地跟着她的GG一起升级赚钱,不久两人举行了盛大的婚礼,结婚那天男孩当众撒了500万块钱,好大一群人蜂拥争抢,一度造成网塞;婚后他们在河边造了个小房子住下来,然后在某一天,那男孩突然消失了,一句话也没留下。在现实中,这应该叫做离家出走。
剩下的女孩,到处找不到丈夫,只好天天在频道上喊他的名字,求认识他的人帮忙找他,可那男孩就是不出来。后来她又跑到论坛上发帖子找他,发了很长时间,引得无数人关注,也招致不少冷嘲热讽。最后她发了一张帖子,说等他等到某月某日,到那一天他还不回来的话,她就自杀。
结果,她真的自杀了。
八点半,我准时来到了狼居胥峰顶。今天有雾,也许待会儿会下雨。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御下装备坐下来。我全副武装地站在峰顶等他。
十几分钟后,灯火阑珊气喘吁吁地跑来了,边跑边大叫sorry,他说他从五点就开始往这儿赶,一路上被怪物飞回去了两次,又特别怕遇到Pker,不是怕被杀,而是怕死了以后被人抢走身上的东西……我一言不发地听着他滔滔不绝。
他停了一会儿,面对着我,有些紧张地再度开口:
[灯火阑珊]霓裳羽衣我做好了,一次成功。以前做件普通的衣服都要试过好几遍,没想到这次却这么顺利。
[灯火阑珊]这大概是因为天使之羽是我们两人历经了千辛万苦一起找来的吧,所有的考验都已经通过了,所以老天没有再为难我。
[灯火阑珊]你看,很漂亮吧,虽然跟我想的有点不太一样,不过我觉得这个样子更好。
说着他把霓裳羽衣拿出来放到我面前。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了。
[菲菲鲁]不要随便把东西拿出来给人看,更不要把武器装备借给别人试。
[灯火阑珊]你说什么呀?
[菲菲鲁]我以前的一个朋友,因为另一个好朋友说想借他的妖刀村正试一下,他借了。结果那人一拿到刀就下线跑了,然后就老躲着不出来。为了买那把村正花掉了我朋友几乎所有的钱。他走了,再也不来玩了。
[灯火阑珊]真无耻,还有这种人。祝他不得好死。
[菲菲鲁]如你所愿。我约了几个朋友到处找那个骗子,一找到就杀他,杀得他最后只好自杀,刀也抢回来了。可是被骗的那个朋友还是不肯再回来。
[灯火阑珊]换了我也不会再回来的。
沉默。雨开始下。风中和着细微的雨声。
[灯火阑珊]不说扫兴的事了。我是不
会随便拿东西给别人看的,我也没有别的朋友。而且现在就算你真的抢了也没关系,这件霓裳羽衣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不然我为什么做它?
[菲菲鲁]我不要。
[灯火阑珊]?????
[菲菲鲁]我不是女的。
[灯火阑珊]什么?
[菲菲鲁]我也是男的。我没想骗你,要是你还是觉得我骗了你,那么抱歉。
说完我转身就走,把灯火阑珊一个人扔在山顶上,慢慢地消化我刚才的话。
我仍旧每天上线打游戏,只是没有再去狼居胥峰。也曾想过我不该再来,可我还不是那么多愁善感的人,我也没做什么必须要一死以谢天下的坏事。
几天之后我开始接到灯火阑珊给我的留言,说他每晚八点到十点都在狼居胥峰顶等我,我不去他就天天等。开始我没理他,可是这样的留言每天都会收到一条,到了第五天,我终于顶不住了,起程赶往山上,一路上我不住地问自己是不是出了什么毛病。
到了山顶,他果然在那儿。
[灯火阑珊]Hi!
[菲菲鲁]你一直都呆在这里没下去?
[灯火阑珊]对。
[菲菲鲁]想干嘛?
[灯火阑珊]没什么,我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衣服是件女装,我穿不上,还是想送给你。
[菲菲鲁]我说过了我不要。我也不会跟你结婚。我是男的。
[灯火阑珊]笑我早就断了结婚的念头了。可是这件霓裳羽衣只有菲菲鲁能穿,我想送给她,她总还是个女生吧?
[菲菲鲁]这里面的女生不止我一个吧,多少人哭着喊着想要一件羽衣呢。
[灯火阑珊]我已经怕了,搞不清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
[菲菲鲁]都怕了还非要送给我?
[灯火阑珊]你是男是女我不在乎,我只知道菲菲鲁是个女生。
[菲菲鲁]我在乎!
[灯火阑珊]你至少穿上给我看一看好吗?我只想看一眼你穿上以后是什么样子。
[菲菲鲁]都说了我也是男的,你不觉得恶心?我是不会穿的,别再给我留言了。
说完我转身就走,心里直后悔得要死,想不到他是这么一个黏黏乎乎不清不楚的人。
身后呼的一圈白光闪过,接着从白光的中间一颗小星星拖着长长的光尾腾空而起。灯火阑珊下线了,地上躺着那件五彩斑斓的霓裳羽衣。
我把那件价值连城的衣服卖了,不是在游戏里,而是实实在在地卖给了网吧老板,卖了两千六百块钱。就这样我还嫌卖少了。这样不世而出的极品装备,再加一千我也不算黑。
心情不爽,极度不爽。那天从下山以后就就跟丢了魂似的。也不知是什么鬼使神差,我竟然跑去把那衣服捡了起来,捡起来后也没放到银行的储藏柜里,而是一路背着它。一件衣服占了我好大一块口袋空间,害得我有好几件打出来的宝物捡起来却没地方放,只好扔在地上便宜别人。我背了一路却从没想过要穿在身上试一试。我做不到。
自从捡了那件宝贝衣服,我的心里就空荡荡的。照说我本该是多了点什么而不是少了点什么。要不就是这衣服是件不祥之物。
最后我决定卖掉它。不就是件霓裳羽衣吗?跟我手中的宝刀雨切、身上的赤龙宝甲有什么两样?游戏道具而已
。况且也不是我偷来骗来的,送给我了就是我的,我怎么用谁也管不着,就连做它的人也管不着。而且我相信我再也不会遇见灯火阑珊了。
这样对谁都好。这么大了居然还分不清游戏和现实。我可不是那种精神上的软骨病患者,活该陪着他哼哼叽叽地发梦话。
而且我相信我问心无愧。我有什么可愧的?
落日》第五章
评论(0)发表时间:2006年9月3日 3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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