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决定养病。这次是正正经经、认认真真的那种。他开始进食,吃一些表面烘烤得酥脆的软面包,培根煎蛋,还有新鲜橙汁。
佩恩女士为此感到快We_i不已。她是这个家里的老人了,今年大概六十三岁甚至更多。没人比她更了解这个家里的一草一木。她爱她的主人,也爱这个房子。尽管她这位年轻主人近些年对物质生活并不在意,她仍然忠心耿耿地把这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她总是如此忠实又得力,她在路易的公司里头有很高的职位,有时也充当新闻发言人,但本质上来说,她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没什么用的老管家。她经常觉得,如果她能有用的话,这些年路易先生就不会
路易消失的一天一夜里到底经历了什么,对佩恩女士来说是一个谜。她当然可以动用关系去刨根究底,但既然路易先生平安地归来,她选择不那么做,因为那未免逾越了管家的身份。她知道的只有这位绅士居然跑到那个贫民窟的脏乱酒吧里头去赌博,赢了不少钱后带着一个脱衣舞女离开酒吧,继而消失,下一次出现就是在那个神秘人包下的房间里给她打电话。
那个神秘的“摩根·弗里曼”是这个故事里最大的谜团,她对他一无所知,她不知道他的身份、长相、Xi_ng别、年纪、目的,她什么也不知道,除了这个可笑的假名。但她大概可以确认对方不缺钱,也没有恶意。否则的话,还有什么绑架机会能比在路上捡到一个独自一人又醉得不省人事的财阀少爷更好呢?
既然她的主人三
缄其口,她也只好压下这些迷惑。不管怎么说,路易愿意好好吃饭和看病,就是佩恩女士这几天的快乐。她压根不知道这个双手捧着橙汁乖乖补充维生素的年轻人心里盘算的是怎样一次惊人的冒险。
“您打算找帕纳森医生来给您看看吗?”
“这样会好得快一些吗?”
“会的,先生。他是专业人士,”佩恩女士说,“如果您愿意打一针的话——”
“不打针。”
那就是愿意看医生和吃药的意思了。佩恩女士心领神会。每次和路易讨论打针问题的时候,她总会在这个成年人身上看到过去的小路易的影子。那个留着柔软的黑色长发的男孩,功课优秀,举止得体,骑马和Sh_e击课都获得老师的表扬,大多数时候他很沉默很安静,只有偶尔生病时,才会因为打针和大伙儿闹别扭,露出小男孩特有的淘气。
“我去联系一下他,尽量安排他在下午过来。”
“辛苦您了。”他又变回那个彬彬有礼的年轻人。
下午三点,普都拉庄园的门铃被按响。
“叮咚——”两声之后,佩恩女士打开了大门。
“您好。”那个戴着金丝边眼镜的棕发年轻人说。
佩恩女士脸上露出疑惑:“您好,您是?”
“我是帕纳森先生的学生,康纳大学的研究生。我是马修·斯特朗。”他把药箱换到左手,然后伸出右手与佩恩女士问好,“老师临时有点儿事情,嘱咐我过来看一下情况。”
“噢!他是跟我说临时有事儿,会让学生来看看,开点药。那么,请跟我来吧。”
佩恩女士带着马修·斯特朗来到三楼,敲响了路易的房门。她同主人阐明缘由,马修跟着走进来,打开医药箱,有模有样地戴上听诊器。
在这位年轻的医学生转过身的时候,佩恩女士看到她那位本来懒洋洋靠坐在枕头上的主人脸上露出一种古怪的神情。
“佩恩小姐,您介意给我们些时间吗?”
佩恩女士向她的主人颔首,带上了门。
关门声刚刚落地,路易就发出一声长叹。
“怎么啦,先生?”他的医生说。
“你上回不是声称要等我病好再来吗?”
“您在说什么?”
“才过去几天,你又打算来戏耍我?”
“先生,我不明白。”
路易几乎要叫起来了,他干脆把头转过去不看马修。
马修·斯特朗讨了个没趣,只好摇摇手里的听诊器。那实在没什么好玩的,他就去拨弄路易的头发。路易有非常柔顺的黑发,光泽感如同上好的绸缎,比代言高档洗发水的女明星还要美丽。因此,路易向来留着一头长发。这一点上,他和马修倒是不谋而合。
“你用的什么牌子的护发素?”他握住路易的一缕黑发,像什么宝贝似的在手头把玩,看着那缕发丝在光线的照Sh_e下折Sh_e光彩。
路易微微侧身,拍掉他的手,又转回去。
在固执己见从不服软这方面,路易是个中好手。这大概是因为他没什么可失去的,就没什么可在意的,这给他勇往无前的劲头提供了良好的助力。
“只是顺路拜访嘛。”莱斯特摘掉那副平光眼镜。一下子,他的气质就从沉稳变成了狡黠。
路易突然扭过头:“认真的吗?莱斯特?”
“让我看看你的情况。”
“我的朋友。你不是医生。”
“我给自己挖过子弹。”
“是嘛。”
“那很痛。”
“真正的医生到哪儿去了?”
“放心吧,他好得很。你为什么不关心关心自己,你这
病秧子。”
莱斯特把手背贴到路易额头上,一如他几天前破窗而入时做的那般。但这回他是光明正大地走进来的,以名校医学生的身份来为路易看病。
“很好,退烧了。”
“这一切是拜谁所赐?”
“谁让你不听话呀,”莱斯特翻转他那只苍白的手,指尖滑过路易的额际,然后是颧骨,直到汗涔涔的脸庞——当然汗涔涔了,路易至今没放弃他那个天怒人怨的温度需求,现在他病好了很多,不再忽冷忽热,于是这温度就让他流起了汗,“我问你,你装作没听见。”
“我不想讨论这个。”
莱斯特的指尖接着往下,他爱怜地勾勾路易的下巴,然后往上,用一种近乎玩弄的手法,反复按压和摩挲路易那张饱满又充满弹Xi_ng的嘴唇,他深深地望着路易的眼睛,近乎呢喃又清晰可闻:“如此,如此柔软……有人说过,你的嘴唇天生像是在索吻吗?”
路易极其不自然地挪开了视线,假装在看那个听诊器——他甚至不知道那是不是一个真的医用听诊器。
这种类似于调情或者挑逗的话让路易内心发窘,他不知道怎么办,并非没有男人对他表露过兴趣,但他们碍于他的身份地位也不敢太过嚣张,所以,虽然路易有种莫名其妙招惹男人喜爱的体质,却没有人敢对他说出这么露骨的赞美。
他只好干巴巴地说:“没有。”
“那么,你的嘴唇天生像在索吻。路易。”
“你看上去像个Y_u求不满的男同Xi_ng恋。”
莱斯特爆发出一阵大笑,他笑得合不拢嘴,半晌,他回答:“那晚我们明明都很享受嘛。”
“”路易无法否认,他试图转移话题,“你第一次在哪里见到我?那个酒吧?”
“那个酒吧。”
“因为我穿得体面些,掏出几千块赌钱?”
“我的观察力没有那么表面。”
“你想要什么?从我这儿。”路易说,“如果你想要些钱,这个我有不少。但是你缺钱吗?你连续半年包下五星酒店的大套房。”
“说起那个,我的海绵宝宝呢?”
“我不敢相信你喜欢那个。”
“那个是某个客户给我的酬劳。”
“这酬劳得是付给什么活儿?”
“算不上活儿。我恰巧路过,心情不错,大发好心地干掉了一个打算强Ji_an女人的人渣,他还拿皮带抽她。那个女人长得挺漂亮,但那模样看上去很糟糕,我把她扔在那儿可能会有别人接着强Ji_an她。我只好把那个倒霉女人送回了家,幸好她的钱包还没被抢走,里头的证件上有地址。准确来说,我觉得自个儿的好心在于后者,这可比干掉那个人渣麻烦多了。”
“接下去呢?”路易来了兴致。
“那个女人的女儿给我开了门,她还挺小,不明白怎么回事,只知道她妈妈遭遇了很不好的事情,而我帮助了她妈妈。这个女孩儿问我:‘你是罗宾汉吗?’你觉得我该说是或者不是?”
“这很难界定。”
“难道罗宾汉干收钱杀人的活儿吗?最后我什么也没说。这个小客户打算把她爸爸留给她的最棒的一件T恤送给我。正因为她打算支付酬劳,所以我把她称作客户。实际上这是我第一桩亏本生意,我先干活儿,后收酬劳——这样很不妥,你压根不知道会收到什么。如果你不满,你也
不能干掉你的客户,因为没有人会支付干掉你客户的这笔酬劳。我们这行不做徒劳无功的事。我觉得她可能认为我不会拿走。”
“你让她失望了。”
“小孩都这样,故作大方,以退为进,以为大人会赞美她们的慷慨,就不拿走东西。我拿走了。我可以收得很少,但酬劳必须要收。规矩嘛。即便如此,我认为她还是挺感激我的。故事讲完了。”
路易不知道怎么接话。过了一会,他说:“那衣服帮你洗干净熨烫好了。”
“送给你好不好?”
路易抬起眼皮瞅了他一眼,问:“为什么是我?”
“我觉得你穿那个特别可爱。”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