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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赵慕死了。

黎宇花了点钱办了个葬礼,请了个神棍的小徒弟念点经,自己一个人抱着红木做的骨灰盒跑到灵堂的角落发呆。

这是一个空的骨灰盒,骨灰盒的主人还躺在殡仪馆里。

黎宇坐在凳子上,沉默地Mo着发着暗光的骨灰盒,眼眶铁青,胡子拉碴的,颓废得像是一个废人。

他始终不敢相信赵慕已经离开了。

殡仪馆很冷清,没多少人气,即便是来了的人也仅仅是唏嘘着,看不出有多伤心。小徒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他左右看了看,没人有心情给他提示,大家都忙着摆出一副不那么真实的悲痛,或者有人干脆就面露鄙夷,对着照片上的漂亮青年指指点点,最后他只得朝着黎宇跑来。

“叔叔,我要念经,还要给骨灰盒开光,”他缩着脑袋嗫嚅着,有些怕面前这个不由分说地就带他来这里的高大男人,“叔叔要把骨灰盒呈到堂上来才可。”

黎宇沉默了半晌,又Mo了Mo手上沉甸甸的盒子。

这是最贵最贵的盒子,足足花了他好几个月的开销。就他和赵慕那点儿积蓄根本买不了好的墓地,借也不知道去哪里借——他一个有案底的无业游民,哪里有人愿意借他大笔的钱。

不好的墓地呢?终日晒不到阳光,在山的最底下,像是被上面所有的坟墓压着,永远翻不了身。

墓碑会长满青苔,即使他每天都去清理,待到他和赵慕重聚之后,总有一天,上面刻着的名字也会被湿滑黏腻的青苔覆盖。

到那时候,就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赵慕曾经的存在了。

赵慕啊……

黎宇低着头,没看小徒弟。

“你这么骄傲的人,一定不喜欢那个位置,”他对着骨灰盒轻轻地说,脸上甚至还带着一点笑意,“再说,我舍不得让你待在那种地方。不管什么东西,你总是要最好的,墓地我给不了,我废物……原谅我,我只能送你个盒子……原谅我阿慕,原谅我。我送你最好的盒子,红木的,好几千呢,我们好久没有这么花钱了,所有的钱都给你……所有的……送你最好的盒子,最好的……”

他絮絮叨叨地对着一个盒子啰嗦,完全没有理小徒弟的意思,小徒弟站得腿都开始发酸,忍不住道,“叔叔,他还没火化呢,盒子是空的。”

黎宇这才顿住,半晌,他讷讷地抬起头。

“啊……是这样。”他恍然大悟地起身,越过小徒弟踉踉跄跄地走到堂前,小心翼翼地放下骨灰盒,“这样……是这样……还没火化,还没……”

男人的神经已经不太正常了。

陪伴了他十一年的爱人躺在那,冰冷的,失去了所有的颜色。

他看着他被火化,也终于有人开始应景地抽泣,最后,属于的他爱人身体的一部分被装进了他手上的骨灰盒里。

盒子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骨灰有相当的重量,然而跟一个人的生命相比,却终究是太轻。

黎宇把骨灰盒带回了家,放到了枕头边,然后躺在床上。

他们家很小,约莫二十平米,家里的东西也都很破旧。毕竟房子里住着的是两个穷小子,小青年们能有自己的房子已是感到万幸,就不那么在意别的东西,家具大多是从二手市场淘回来的破烂,唯有黎宇躺着的这张床不同,双人,席梦思,柔软而宽敞,那是赵慕难得地得到一份酬劳时胡乱挥霍的产物。

那天的赵慕欢喜得像是个孩子,桃花眼眯成了一条缝,他拉着黎宇躺在床上。

“有人买我的曲子,有人欣赏我,我能赚到钱。”他有些语无伦次地说,“你看,我现在能买这么大的床,你等着,我还能买房子,能买好多东西,我会养你,我会赚钱。”

他说得那么真诚,眼睛都在闪光,好像能够养黎宇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一般。

“其实都是骗人的。”黎宇默默想,“他什么都没给我。他死了。”

他们在这上面无数次相拥入眠,无数次亲吻,无数次做(和谐)爱。赵慕喜欢后背位,他会抱着黎宇,揉弄他的X_io_ng肌,一边温柔地亲吻,一边狠狠地顶。

“我爱你。”赵慕总是趴在他耳边呢喃,“真的,黎宇。”

深情款款,眼睛温柔得几乎要流下泪来。

黎宇捂着脸。

什么都没有了。

他的小王子。

赵慕自称是个落魄的艺术家,他会很多很多的乐器,手指白皙修长,很有艺术家的风范,可惜无人赏识。他的歌赚不到钱,没人问,更没人买,那种极端灰色的曲子起不到让人放松的作用,也没有蕴含足以让歌曲流行起来的商业因素。他没有固定的工作,连温饱都成问题,整个人瘦得羸弱不堪。

一个除了皮相不错以外几乎没有任何优点的人,似乎神经还有点毛病。他脾气不好,自命清高,黎宇问自己,这种人到底有什么好怀念的呢?

可是……爱情。

黎宇还记得,赵慕在十六岁那年背着小提琴偷偷地爬了他家的窗,满脸通红地告白。在那个天气不太好的午后,他从午睡中幽幽转醒,而赵慕的手臂已经在发抖。

“我喜欢你!”他当时扒着窗户的防盗栏,满脸稚气,鼻尖出了一点汗,“黎宇,我要和你在一起!”

多么没用的人,但又能怎么办呢?

心跳的感觉是那么的鲜明,少年时的黎宇几乎能听见自己血液逆流的声音,他除了迷蒙着眼睛不停地点头,没有任何其他选择。

爱情啊……

于是赵慕就搬进了黎宇的家。

年少时的爱情,纯洁无暇,有争吵,有欢笑,然而无论如何,那种青涩的感情都带着一丝小心翼翼,茫然无措。

他们很穷,吃不

饱饭,黎宇是个孤儿,赵慕也是,他们没有经济来源。赵慕每天都要写歌,纸一沓一沓的买。黎宇办了假身份证冒充成年人去当搬运工,身上都是麻绳勒出来的痕迹,很久都消不掉。

“你看,”他第一次拿到工钱时,给赵慕买了半只超市打折的烧鸡,“这是给你的礼物!”

而为了这点礼物,青色的,紫色的,黎宇原本有漂亮的蜜色皮肤,都被那些麻绳的勒痕分割成了一块一块,就像是勉强缝在一气的破布,丑陋不堪。

黎宇笑,帅气的剑眉高高地扬起,讨好地把烧鸡往赵慕眼前凑。

可是赵慕却哭了。

大男孩沉默地掉泪,低着头一声不吭,狼吞虎咽地吃掉了那半只鸡,他好久没吃肉了,他觉得这只烧鸡太好吃,好吃到他都流泪。

黎宇就在一旁支着头,流氓兮兮地抖着腿,笑嘻嘻地看赵慕,满脸的满足——虽然他也很久没吃上肉。

赵慕是骄傲的,他拒绝卖唱,他觉得那是一种乞讨。

“我的艺术不是为了祈求同情的!!”他曾愤怒地这么说,“别人不可以侮辱我!!”

他是那么的骄傲,那么的自命不凡,可是第二天,赵慕提着小提琴去了地铁口。

他有一副好嗓子,唱起歌来声音轻柔得像情人的私语,他每天站在地铁口卖唱,有时会被保安驱逐,但大多数时候能讨到些钱。

不多,仅够糊口。

他非凡的音乐天赋除了替他带来了黎宇这个爱人以外,几乎再没为他的人生做出任何贡献。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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