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总:
您好
没想到那本书你还留着,我一直以为已经弄丢了,哈哈。(画了个笑脸)
不知道该怎么说,写这封信算是用尽了我所有勇气吧。
认识您已经四年了,第一次见到你的那天晚上,我yi_ye都没睡着觉,心里一直在想我自己跟你说话的样子该多傻呀,像个猴子?呵呵。那时候头发乱乱的,现在看那时候的照片都觉得可笑。真想重新跟您认识一遍。
我知道像您这样的人,是不会和像我这样的nv孩有什么jiāo集的。有一阵子,几年前啦,你经常问我问题,我经常给你书。那段时间想起来像做梦一样。那是真实的吗?我有时都不敢确定,那是真实的吗?
你还记得吗?第一个暑假结束的时候,我说寒假要回家陪父M_,你摸了摸我的头,说是要好好陪陪父M_。我永远记得,你身上淡淡的香味是我在人海里再也找不到的心动。
哈哈,说出来有点尴尬,您就当不认识我吧,就当这封信是一个陌生人写给您的。
至少我有勇气把我想说的话说出来,喜欢一个人不算是罪恶吧。你可以不用介意我对你的喜欢,因为喜欢你的人一定很多。
就这样吧 爱你的(划掉了)
于兰兰
四月底陆安泽和赖川一起回到C市。
第二天在自己办公室的抽屉里看到这封信。写在一张淡粉色花瓣背景的信纸上,装在一个香气扑鼻的水蓝色信封里。
他坐在皮质办公椅里,双手拿着信,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从第一次见面已经有四年了吗?回想到信中描述的场景,和自己曾在夜里梦想过的生活,觉得自己有些好笑,有些幼稚。
他永远不可能靠近于兰兰,或者任何一个像于兰兰这样的nv孩。
不能怪赖川。他知道自己一直有问题,有可能是心理,也有可能是脑子出了毛病。
把这封信放在办公桌最下面的抽屉里。呆呆地坐了一会,又把信拿出来,从书柜的角落找出一本书,把信夹在里面放回到角落里。
就像nv孩说得那样,就当是一个陌生人写来的一封无关紧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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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忙了一天,陆安泽晚上难得十点就到家。
这时赖川正在家里剪脚趾甲。他这人骨头硬,几乎从没自己动过手。陆安泽平时忙,这也是第一次看到赖川原来是这样剪脚趾甲的——懒懒坐在沙发上,一只脚放在拖鞋里,一只脚搭在修脚凳上。对面跪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漂亮姑娘,听到开门声也没动静专注在那给赖川修剪。
这大爷看到好室友回来,高兴地跟二哈见到骨头似得,说:“你今天这么早,厨_F_里我煲了猴菇排骨汤,你喝点儿。”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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